咨询详情

我于2001 年8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由单位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在六盘山镇杨庄路段被汽车碰撞,当即昏迷,肇事车辆逃逸,过路人报警蒿店交警队将我救起,送往当地什字卫生院抢救,后转送固原地区医院抢救。虽挽回生命,但身体多处致骨折,前后几次手术。2001年8月17日至2001年9月8日第一次做髌骨、股骨、下颌骨等手术,两个月后重做第二次髌骨手术。因受伤严重,术后恢复欠佳,腿不能屈,经常疼痛难耐,药不间断。由于本人家庭父母亲都是文盲,不懂政策规定,只庆幸挽回生命已是万幸,自已也不懂政策规定,事发当时没有及时办理工伤认定。现咨询象我这种情况能进行工伤认定吗,如何办理?谢谢。

其他 2011-04-10 10: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固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