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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8月11日下午5点钟下班,在回家途中骑着电瓶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突然一辆轿车从机动车道拐进非机动车道,就在此时我避让不及与其相撞,导致我的电瓶车残损,人也撞倒在地上,头部肩部臀部及小腿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人也站立不起来,对方报警后交警赶到,询问了一些情况,现场拍照,我的电瓶车也被交警拖走,也扣留了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之后我和对方一起去医院拍片等一系列检查,经检查万幸没有伤到骨头,就在医院挂盐水拿了几盒药,费用是对方付的,他们人就走了,我和家人在医院挂完点滴就回家了,但是被撞的部位使不上劲,现在在家躺着。交警开的单子让我和对方15日去交警队处理。请问,我后续的治疗费用怎么找对方要,我只知道有误工费,营养费,还有其它的该找对方索赔哪些费用。

其他 2016-08-12 05: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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