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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年前和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有这样的条款: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 附签《保密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2、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离开公司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培训费总额的30%;3、 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未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用退还相应工资形式解决; 公司在今年2月份出钱给我做了技术培训。我没有和公司签培训协议。我现在要辞职,可是公司要让我赔偿违约金,培训费用五千,培训期间的工资三千,我还有3个月合同就到期了,请问我要陪多少钱啊?

仲裁 2011-04-11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以上合同内容已经约定清楚,具有可执行性! 原来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是多少?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你可以把培训费用分摊下,算一下费用,就是应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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