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11月购买泰安市**小区,房管局房子,办理公证书,购房合同更名,2016年8月天元开发公司要求原房主补缴房款2.7万,让我拿着补缴款发票,才给我重新签购房合同,办理房产网签,然后办理房产证。目前原房主缴纳款后,要求我付清此款,据不给我交款发票,天元公司也不给我办理网签,

离婚 2016-08-19 11: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