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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之前在药店上班,2016年1月底辞职,刚辞职时工资不给结清工资和押金,要工资三个月,押金六个月才可以领取,我前段时间去领工资,说要扣除我680元和一个200元,这个680元说是2015年10月份的盘点损失(不过这个盘点损失是包括从开业到2015年10月,两三年的时间,其中好多产品我们都没有见过的损失),这个200月是在公司学习的费用,而且公司还说干不满一年不退押金(押金是从每月工资中扣得,我一共做了11个月,已经筹押金1800元)这个学习扣费和押金,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我应该这么做

其他 2016-08-20 15: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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