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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7年入厂,09年3月因企业不按合同支付工资待遇而离厂,2015年10月29日,被诊断为职业病,尘肺一期,2015年12月8日被认定为工伤,2016年4月27日,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请问,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怎么确认?请问停工留薪期工资应确认为几个月?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回答。

其他 2016-08-26 1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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