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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最近公司与我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600元为竞业限制补偿金额。请问 我离职后,公司如未再付另外的补偿金。我是否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其他 2011-04-18 22: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个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即使不同的法院或法官,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判法。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是离职后按月支付,可以视为提前支付有规避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嫌疑,但是上海市的相关审判指导意见却是双方对支付方式和金额由约定的从约定。
  • 您好: 如果公司未付另外的补偿金 一般你要主张的 如果公司还不给 则可认定协议无效 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按照上海的惯例,您仍然需要遵守,但是您可以书面要求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的,则无效。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 可以的
  • 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处理,公司不违约则你也不得违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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