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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昌吉市江北纸业担任车间统计兼车间事务员职位,是7月4日入职的,按照当时的人事部门说法,每月25日会发放工资,如果碰到逾期,前后不错三天,可是我在那上班,从七月分到八月25日一分钱工资没发,于是我八月25日提交辞职报告,按照他们说我一直未转正,之前9月10号其他人的工资都发了,就我们这些辞职的一直没发,问他们,他们说我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我说按照劳动法规定,你们没有我签订劳动合同,更何况是你们一再拖延工资,所以我才辞职的,他们说我已经辞职了,但是没有办理工作交接,他们有权利扣押我在那上班两个月的工资!再说了是他们一再拖欠工资并且他们也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工资要不上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9-16 1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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