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了二手房东的房子,交了1500块的押金,跟他鉴定了他自拟的合同,现在要搬离,房东说我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半月通知他,要扣除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实际上到期日是9月18号,我13号就通知过他,房子不租了。租了一年,现在还要收每人每月10块钱物业费,是拆迁房根本不需要交物业费,而且他每月收的水电煤气费都比实际要交的高,比如电网收的电费只要5毛,他收8毛。这样算下来1500就被他扣完了,我就想咨询,他这种自拟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我的押金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6-09-18 15: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