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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上了一套二手房,计划购买。这个房子属于单位的房改房,房子所有人是个老太太,今年八十二岁了,老太太共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卖房子的是他的小儿子,他刚替老太太补了房子的成本价,等着办下来的房本(钱交了,房本正在办理中,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到城建发的房本)。现在我们只能和他的小儿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因为老太太年岁太大,而且未来等单位房子上市后我们还需要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所以怕中间老太太过世等因素产生问题)。我想要问的是,合同甲方应该让老太太签手写字,还是儿子可以代签,代签的话是否应该有老太太的授权或者其他合理的方式。我方要求他们必须提供老太太将房产赠与小儿子的房产赠与协议,而且这个协议必须有老太太以及他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所有子女)的签字,这样的话这个赠与是否还需要再去做公证呢。如果不去做公证的话,是否也同样有效力。而且老太太过世后,赠与协议是否依然有效呢。因为此房买了之后暂时不能过户,有了赠与协议的话,老太太去世后,是否能直接和他小儿子办理过户手续呢?谢谢帮忙。

其他 2013-03-29 14: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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