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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异,因男方属婚内出轨并已在外育有一私生子,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净身出户,房产全部归属于女方所有,房产证登记也为女方个人名下。待男方死后其私生子或再婚配偶是否还有权利与其前妻争夺房产所有权。是否还存在其他风险?

离婚 2016-09-28 18:30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个人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按照协议你们双方约定是有效的,但属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
  • 根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主张赔偿
  • 女方可以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 你好,有风险,慎重
  •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协议是如何签定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没有权利,财产归你所有
  • 房子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 您好,已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你好,已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 您好,女方可以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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