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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五年前与其丈夫离婚,因男方坚决要孩子,并以此为条件才同意离婚,因此朋友的女儿才判给了父亲,因当时女儿实际是想跟妈妈,但因为这段婚姻实在无法维持下去,只好答应了男方的要求,但与男方签订了一份协议,要求不能限制女儿到外婆家和妈妈那里的自由权,协议签订刚开始,女儿还能自由来外婆家和妈妈那里,可好景不长,男方以孩子的学习为由,不准女儿再与妈妈家的任何人来往,并且男方一直要挟自己的女儿,如果和妈妈家那边有联系,就杀了自己的女儿和她妈妈全家。当时我朋友就想到法院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当时孩子被她爸爸吓得让她妈妈不要惹怒她爸爸,否则她爸爸会杀人的。为了不让孩子为难,妈妈家里的人一直尽量少见面。但最近学校的老师认为孩子的身体和精神都有问题,希望家长能关心,此时妈妈家才与男方提出每周过来吃一顿饭,开始男方可能是动了恻隐之心,同意女儿来了,可女儿一来他马上电话就打过来威胁女儿了。女儿定了一句,结果他居然找上门来大打出手,我朋友和她女儿忍了五年,现在觉得越迁就他,他也越过分,目前女儿到今年8月已满18岁了,如何能摆脱这样的父亲,对这种无赖法律上有什么办法?

刑事辩护 2011-04-25 0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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