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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条款: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去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对方同意按下列第2、3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空白】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空白】%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办理房产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条款如上,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我13年买的房子至今没有房产证,合同上写明违约金是按房价的万分之五赔付违约金,但是没有写清楚是按日还是按年计算,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这种情况,违约金是一次性赔付房价的万分之五,还是按日也就是每天赔房价的万分之五??

其他 2016-10-10 21: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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