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2002年在一张空白的A4纸上用圆珠笔签下了我的签名(注:只有签名,其它什么都不是我写的),于2003年12月或2004年或2008年的时候,有另一个人在这张纸上用另一支圆珠笔写上以我名义的借条,当然,纸上肯定还留有我的签名,请问这张借条在法庭上指控我的效力有多少?

刑事辩护 2009-02-19 01: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