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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7年7月7号进入深圳深同心公司,公司是生产销售化工产品,职位是服务工程师,08年公司搬到惠州惠东县,因08年搬厂公司就给我们补了一个月的底薪,因公司客户减少去年10月22号公司老板找我谈话,调去管理公司下属的加工厂工作,今年9月25号老板找我谈话,说我管理不好等等一些对我不满意的话,还说先放我一个星期的假让我考虑调整下心态。如国庆后不回来上班就找公司总经理结算年资。我还有9月份工资公司还没发给我。现在后10多天过去了,上星期五我打电话给总经理说年资事情,他说等下星期,今天都星期四了,下午17:00我微信发给总经理信息说年资事情他都没回我。请问各位律师我这种被公司炒掉如何得到补偿

其他 2016-10-18 1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用人单位给的理由是否合理,若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的需赔偿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以上的按照一年计算,未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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