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7年8月我和父母借了1万5千元钱买了一辆车,同年9月又买了房子,总计14.2万元,其中父母出了6千元,弟弟出3千元,我出了3千元,其余的都是借的,其中借了朋友杨某1万元,后来杨某成了我的妻子,结婚时间是2008年1月7日,其余借款现在都还清了,还款中父母出了1.77元,弟弟出了2万元,我出了3万元,我妻子的到现在也没有还,我还的3万元中有1.55万元是父母住院抱来的和父母给的,现在也就是2011年1月以来,我和妻子杨某感情不和要离婚,2011年1月28日,妻子将她的所有财物偷偷的搬回了娘家{主要是东西},3月又搬了一次,到3月24日又偷偷的将证明房子的证件拿走并离家出走了,因为没有房产证,是一些协议,协议上的名字是我签字的。现在我手中什么证件也没有,只有证人,现在我妻子给我两条路选择,要么给她10万元或一半房产,要么必须到法院离婚,其他条件不接受。请问我应该选择那种?就上面情况我能起诉她吗?如果起诉法院会判多少左右给她?由于我是个教师,她有个侄儿子在我这里读书,生活费,零花钱,住宿等,都是我供着,时间已经2年半了,我能起诉补偿一些费用吗?补偿的费用有标准吗,大约应该是多少?

离婚 2011-04-29 11: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