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第十一条:合同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整办理贷款信用保险。因为您申请的是无抵押无担保,公司与您的名义在杭州办理一份保险,预防您在贷款期间出现任何人生意外不能还款,贷款公司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会通过司法途径直接找你的家人调查你个人到底出现什么问题的不能还款,这份保险是,人身综合意外险。公司把风险降到最低,就是避免借款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办理贷款信用保险金,放款后一小时可以退还,借款方办好手续后,贷款方必须在半小时内放款,贷款方如未按时发放借款方的贷款金额,借款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公司将视为严重蓄意贷款处理,将受法律严惩。本合同一式两份,贷款方和借款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问一下,这个合同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合理吗?

其他 2016-10-19 16: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遵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