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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工资是基本工资(3600)+绩效工资(900),2016年9月意外小产休息了15天,公司只给郑州市最低保障工资1600发放。协商不定后,领导表示如果继续追究,不但2016年9月份工资不再补上,15年12月的婚假也要按1600元工资发放(当时发的是全部工资),要求将婚假多发的薪资还给工资。请问这个该如何解决?

其他 2016-10-20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的做法明显不合理,《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合法,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请点击“采纳”并给予“好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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