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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0多岁。我和丈夫是再婚夫妻,于2007年结婚。他比我大十多岁。现在他身体较好。他有三个女儿,我有一个女儿,我们婚后有房屋一套、店面4间,还有部分存款都写的是他的名字。房产均写的我俩的名字。我要他把房屋他的一半给我他不同意,他说我们百年之后财产按四份均摊,我又不同意。请问,我如何做才能保障我女儿能够拿到一半的财产?是不是要去公证处办遗嘱公证?我又不想我丈夫知道这件事。怎么办呢?请帮帮我吧!

其他 2016-10-24 1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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