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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同居期间买房,属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6-11-04 09:0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如果共同出资的,是共同财产,否则不是共同财产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
  • 如果共同出资的,是共同财产,否则不是共同财产
  • 你好,属于共有的,但是需要证明出资
  • 如果共同出资的,是共同财产。。。。。
  • 是不属于的。
  • .......如果共同出资的,是共同财产,否则不是共同财产..
  • 如果共同出资的,是共同财产,否则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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