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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7年从上海理工大学毕业的本科生,08年工作一年,08年10月份的时候去面试了一家国有电厂的工作,当我把毕业证书交给厂方的时候,他们却说我的毕业证有问题,网上查不到这个证书,我当时不相信,我是正规统招进去的大学生,毕业证怎么会有问题呢?我自己上网查了一下,果然是查不到,我打电话问学校,他们就说是数据传输问题,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没有得到这个工作,而且家里的亲戚都在怀疑我4年的时间是不是在上大学,家里人看我的眼神有不对了,严重伤害了我的感情,我想咨询一下,校方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教育 2009-02-18 12: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由于校方的过错,导致你没有被单位录用,失去工作,校方有过错,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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