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ABCD四人计划合资注册公司,但是注册公司手续太麻烦,遂以A的名字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组成形式为A个人经营,然后四人按照公司的程序签订了公司章程和出资证明,并选举B为总经理,负责经营,CD为副经理和监事,A为董事长,不到一年,因合作不愉快做鸟兽散,弱肉强食的分配了债权债务,第二年B因造假被抓,供出去年合伙期间也曾造假,如果属实,CD该承担责任吗?四人是否属合伙?

其他 2019-09-05 05: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 法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是指法人合伙的法人之间、合伙的法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擅自退伙的民事责任。
    3.无效民事行为的责任。
    法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是指法人合伙企业对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它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按份无限责任,一是连带无限责任。
    1.按份无限责任。
    2.连带无限责任。
  • 要看是否参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