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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2月15日借款13.5万现金给我的一个朋友,当时双方约会定还款期限为1年,利息每年26000元,借款人自已写下借条,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利息高出银行同种贷款的话,请问最高受法律保护利息应为多少?

其他 2019-02-10 04:4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受法律保护,未支付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已支付利息不超过年利率36%。具体可来电咨询。
  •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新的民间借贷法规定: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说年利率24%(两分利)到36%(三分利)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走,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率会按24%算,如果未超过24%的肯定合法受法院保护,而超过36%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月息2分是收法律保护的。
  • 我刚算了一下,年利率百分之19左右,没有超过百分之24,是合法的。
  • 这样的借款受法律保护,保护利息24%以下。
  • 利息能够得到支持的,起诉到法院最多支持年利率24%,具体事宜可电话向我咨询
  • 年息24%以下
  • 超过年息36%,法院不会支持,具体可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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