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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了是我提出来的。然后有两个孩子,都跟他,我每个月交400块钱的抚养费。因为我的孩子太小了,我分开之后很想念他们很舍不得,想复婚,然后他说要回去的话必须要我父母写保证书,内容是说违反了家庭的不和谐挑拨离间,让我们家里闹矛盾,还有就是家里面只要是我父母因素引起的种种的矛盾,我父母就得必须赔偿他10万块钱。父母和他性格不合,很多矛盾,他觉得我很听父母的话,我父母对他不好,认为我们家里很多的矛盾,不和都是因为我父母的关系造成的。说我把父母看的比现在这个家重要。所以我说复婚的话,他就一再强调前提就是必须要我父母答应写保证书并承担责任。这个保证书是否很不好定义,签字的话是不是具有法律效益。如果这张保证书不具备法律效益的话,是不是就相当于是它就等同于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的意义。

离婚 2016-11-08 21: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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