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为买房子的收据打的不清楚,又重打了一次。会计说旧的不能销毁,写上作废存回原处,我担心万一多少年以后换会计,新的收据丢失,视作废收据为当年没交钱

其他 2011-05-07 19: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