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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我在2015年4月买了表弟在租赁地上建设的房子2幢,现在遇到政府要拆迁回购土地,现在政府只与我表弟谈拆迁价格,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4-07 03:2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进行赔偿,如果有您相应份额,可以进一步主张,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 你好,你们有合同吗
  • 你好,可以起诉
  • 拆迁征地补偿的补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您好,可以根据政策,评估方法确定价格。
  • 要求进行赔偿,如果有您相应份额
  • 你好,各地拆迁补偿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征拆办。
  • 你好,可以起诉,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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