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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有27年工龄的化工国企职工,从2008年12月企业宣布破产,由另一家化工企业收购,据说收购公司也是国企。有几个问题向您请教:1、如何认定收购企业是国企。 2、收购企业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假设经营两年之后,收购企业也经营不下去闻,我前边的工龄是连续计算,还是就这两年。 3、买断按1804元/月,共计36个月,一共是64944。这种支付有何依据。 4、我本身是特岗,如果买断,到55岁退休年龄劳动部门还认可我在职之前的岗位。 盼望您尽快回复! 谢谢! 天津一个普通市民

改制重组 2009-02-19 2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当面详细咨询律师
  • 1判断是不是国有企业的途径一来你可以到公司破产清算组咨询一下,二来你可以委托律师到工商局查询一下;2如果在现在的公司买断,那么到新的单位,你的工龄将不会连续计算;3、关于买断费用的计算,你有权利要求单位出示相关计算依据,这个具体规定是劳动保障部下发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这样计算的:最高不超过36个月,基数按照你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年限是每满一年按1。5个月计算,即27乘以1。5为40。5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不能超过36个月,按36个月计算。
  • 关于企业性质,工商部门有登记;工龄应该连续计算;买断工龄的计算方式,是企业根据职工平均收入,企业本身支付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立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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