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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婚姻14年了,孩子13岁,长期感情不合,长期冷战,我几乎快要崩溃,一直以来我都很爱这个家,爱孩子,忍侮负重,多少委曲也受了.我们都是读书人,我很希望可以沟通,要么拿也诚意来好好过,要么好好谈谈,好合好散,我们离婚.可他只字不说,仿佛得了"自闭症",我很痛心,我是个健康女性,可不能过上正常人生活,我会崩溃的,律师您说我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去法院起诉他....

离婚 2009-02-21 21:4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若确实无法忍受,到法院起诉吧,早散早好。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可以视感情完全破裂
  • 如果按照您所说,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您的这个十四年中一直再受到所谓的家庭:“冷暴力”,您可以根据这个为理由,向法院提出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也要注意您的权利,比如夫妻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划分,夫妻财产的划分,夫妻债务的划分,孩子跟谁(如果您爱人真的有精神疾病,法院多会判给您的) 最好是协议离婚,那样对孩子的伤害会小一些 希望这段不愉快的婚姻能被以后美好的生活所覆盖,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西安诺尔律师事务所(南稍门泛美大厦2024) 李越律师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找广州妇联会求助.对方过错行为有违反婚姻法第几条规定都可以收集相对应的证据法院起诉判决离婚,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份额。(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新婚姻法规定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对方婚前个人财产 3.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扶养权和监护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扶养费用500元。(被告月工作收入有关2500 百分之二十) 4.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分割份额,个人债务行为由个人呈担(是指赌债、没有用于家庭经营的借款)。(有负债的情况) (老公向老婆借钱(借一方婚前财产,有借据,或证明要归还) 5.请求法院判决因被告过错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和,每月支付原告损害赔偿金250元支付七年。或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金三万元。(如果男方有婚外遇、赌博等恶习存在时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金跟结婚时间有关和被告月工作收入有关,不可无理要求偿赔金额) 我国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不可爱与被告没人爱于2000年相识,自由恋爱,于2001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无子女。于2008年12月12日夫妻感情破裂不和。因被告行为违反婚姻法规定(做什么坏事,违反婚姻法第几条规定),原告多次规劝被告不良行为,被告不愿改过,经人民调解协议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现向贵院起诉判决离婚。 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他。男方无权要求分割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费用才一百元起.
  • 您好,如果实在过不下去,可以去法院诉讼要求离婚。如您还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广州熊律师。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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