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购房合同中规定:“2)逾期超过__90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0.001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0.005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该款仅规定“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而未规定买受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如我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收取违约金后仍不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其他 2009-02-19 08: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