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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买二手房,我是买方,在合同写明过户费由我买房出,但由于合同上附加条款:做土地产权证不得超过3000元,如超出费用由卖方支付。而且现在是房产权证两证合一了。现在多出增值税条例。计算出3万6的增值税。请问这增值税是由我买方支付,还是由卖方支付。寻求律师

其他 2016-11-16 10: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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