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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时候工伤了,手背处横着一条玻璃割伤很深,小拇指到中指的位置,手背断了一根筋,手腕处断了一根大筋,两根小筋,做了三个小时手术,八月四号做的手术,到目前只能做轻微动作,不能握紧,也不能拿重物,一碰伤口还是很疼,请问这能评几级伤残?是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划算还是辞职划算?谢谢

其他 2017-12-04 06: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人发生工伤,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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