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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在学校体育课上被同学用跳绳打伤左眼,导致左眼出血,后经住院治疗已康复,共花了将近6000元医疗费,现在对方家长和学校都不赔偿,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9-07-20 07:5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愿意赔偿,直接去法院起诉他们,要求赔偿
  • 你好,不愿意赔偿,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解决。
  • 协商不了只能向法院起诉的...
  • 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紧急避险而造成的,这个时候一般行为人是可以不赔偿的。但现实中,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更多时候都是要进行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
  • (1)医疗费项目范围=①挂号费+②医药费+③检查费+④治疗费+⑤住院费+⑥其他医疗费用。
    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③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
    重复检查(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应予排除。
    ④治疗费: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⑤住院费: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住院应只限于重伤或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⑥其他医疗费用。
  • 可起诉的,,
  • 可以直接起诉家长和学校
  •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家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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