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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刚打了结婚证没几天,她老爸就给买了一栋住宅(一次性付清),房子落的户是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我和老婆将要离婚了。请问这个住宅的房产证的什么属性(时间这类的吧)在我们登记时间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真离了会分割吗?

离婚 2009-02-20 14: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明确是赠与给个人的,跟你没关系。不会分给你一毛钱。 明知道是老婆家人买的,你还好意思想要?是男人咨询的吗?
  • 如果是明确赠与女方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分割。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从以下角度分析:购房合同签订及一次性付款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尽管房证办理在后,仍未个人婚前财产;反之,签订购房合同及房证办理均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她父亲在购房时明确仅赠与其女儿(要有赠与公证之类证据证明),则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可参见各地的地方规定。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
  • 不好意思,我的回答可能会不合你的心意:该住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虽在你们结婚后,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她父亲给你们买房子的行为性质是赠与,也即该房子系“婚内增雨”所得,但是,从房子仅仅登记在你妻子一人名下的事实看,可以推定她父亲当时是把这房子赠与给了你妻子而不是你们两个人,因此,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没有分割的问题了。
  • 个人财产来源证明:赠与合同:父母给女儿的。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指定:赠与夫妻一方的,也是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等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或者其它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既然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角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同样,婚前其它财产的形式转化,也不影响其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另外,婚前财产产生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解析:婚前财产不随着婚后形式的演化而转变为共同财产,即这个道理。实践中,相当多的人甚至律师死抠婚姻法第十七条,认为凡是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的观点是不对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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