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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开发商购买了一层写字楼,由于该楼盘当时开发商擅自更改容积率,我购买的写字楼原本有1250平方米,但能备案的销售面积只有1070平方米,购房时,开发商说备案合同面积只能是1070平方米,而且办证面积也可能只有1070平方米。实际面积为1250平方米。因此双方签订了2份合同。一份是1070平方米的备案合同。一份是1250平方米的合同。两份合同总价一致,单价不同。1250平方米的合同备注写着作为购买使用面积认定,不作为办证面积认定。 一段时间内,由于开发商擅自更改容积率,无法办证,后经过业主与政府沟通,开发商补交各种费用后,能够办证。而且我的写字楼能办理1250平方米的房产证。但开发商提出说当时约定办证面积是1070,需要我补差的180平方米的房款,才能办理。 开发商的要求是有有理?我们的买卖合同是备案合同有效,还是另一份实际面积的合同有效?

其他 2011-05-12 15: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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