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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营业执照这两天被注销了,但是我们社保还在交着,我们单位是个体工商户,怎么办

其他 2020-04-08 07: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 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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