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13年6月和某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2014年6月合同到期后某公司要求我搬到商场另一处商铺经营,双方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和新的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三年,因某公司内部股权争斗,2013年5月法人发生了变更,也重新刻了一枚公章,我们一直不知道,今年2016年8月优惠补偿到期,我按新合同缴纳了房租等费用,现在某公司以原二份合同章都是老公章,认为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无效,是表见代理,不认可搬迁补偿和新合同,要我补交占用费,目前已诉讼到法院

其他 2016-12-04 11: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