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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1月30日通过国际快递寄一份文件到加拿大,这份文件是办理签证急需的原件资料,至直今天还没有收到,我从星期六开始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到今天才说可能丢失了我的资料,如果延误香港加拿大使馆可能关闭我的资料,不再接受审查我的资料,那么我之前所做的工作和花钱请律师几万元都白费了,快递公司要我再寄文件,如果之前文件找不到就只赔偿我的这次运费,这合理吗?

其他 2016-12-05 16: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在邮寄快递时,有没有签订合同?合同中有关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没有签订特殊的条款,强调您的物品的特殊性。一般是只支付运费的几倍赔偿,很低。
  • 您好,如果是快递公司的过错导致您的文件丢失,您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你的损失,建议委托律师先给快递公司发一封律师信,效果不错,具体可来电详询。
  • 您好,由于他们的失误给您造成的损失,您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您可以来电将您的详细情况与我沟通交流,方便我为您分析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快递公司是有过错的,你有权利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 您好!快递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他们丢失了快件,就违约了,您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请律师的费用是实际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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