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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归母亲弟弟归父亲。因为当时母亲患有精神失常的状况,我还小。在我13岁那一年母亲去世了。母亲所在的单位没有给补偿,连分配的房子也没有我母亲的一份,后来我要求母亲单位给我住房,他们说你已经不是这个单位的人没有资格要求分房,我母亲在单位兢兢业业几十年,应该有的福利没有得到,而我当时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女孩子根本不知道要去维权。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还有机会维权母亲应有的权利吗,官司可以打吗,谢谢!

其他 2016-12-07 00: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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