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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生有4个女儿,7年前老宅房屋拆迁,带有轻微的老年痴呆一直跟着我家生活,最后3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中有一年半的时间是瘫痪在床的,其他两个女儿也就是每年来看望几次,另外一个女儿7年了没来看望过老人一眼。老人瘫痪在床的时候我家就要求另外两家轮流照顾,伺候老人,可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了,最后协商说谁照顾老人谁到最后享受抚恤金,出于亲情的信任,我们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签订合同。12月1日老人去世,丧葬费用完全由我一家承担,他们连一张纸都没有买,现在却翻脸不认账要求平分抚恤金。外公的原单位也要求必须四个子女全部到齐才能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1-02 21: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只有法院诉讼了
  • 可以向法院起诉以你方多尽赡养义务要求抚恤金归你方所有或者你方多分。尽管抚恤金不是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分割。
    【追问】单律师您好,现在我外公的单位已经从社保局拿到这笔钱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们是住在淮安市的一个县城里,外公身前单位在淮安市区,其他的女儿也都在淮安市区,请问我这是在我们当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去市一级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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