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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这个公司是15年4月20日,当时签了合同是1年的,合同上写工资2000,全公司都写2000,试用期1个月,我实际工资是试用6000,转正7000,交五险,设计工作,16年4月20合同到期,老板没有要求续签,但是我还在这边上班,现在公司所有的人都是没有合同的,有老员工比我来的早的,合同到期依然在这边工作,但是老板都不签合同了,保险照样交,公司大概是想关,今天老板找我谈话,说给我推荐到另一个公司了,我现在这个公司在做那个公司的代运营,老板的意思是说现在这个公司要关了,让我去那个公司上班,但是那个公司离我现在的公司坐车要2个小时,而且又说那个公司有自己招员工的要求,就是虽然推荐我去了,但是不一定人家要(原则上要的)就是变相的辞退我,但是老板不主动说,想让我自己提出辞职手里只有1个过期的合同,五险有缴纳的记录,如果被辞退有赔偿么,该怎么维权,我这样的情况除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之外,我还能要到多少赔偿金,需要什么证据,听朋友说我合同过期还在这上班可以要求每个月双倍赔偿的,不知道能不能,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2-17 11: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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