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赵老先生父母早亡,中年丧妻,独立一人将儿子赵一、赵二、赵三、和女儿赵四抚养长大。2000年11月9日赵老先生不幸病故,留下存款40000元,并未留下遗嘱。儿子赵一早在1988年5月15日因车祸死亡,其妻钱某与两个孩子赵A,赵B共同生活至今;儿子赵二因父亲病故悲痛过度,于2000年11月14日死亡,留下其妻孙某和儿子赵C。现无人放弃继承权,也无人丧失继承权,大家协商后作了妥善分割。

其他 2017-01-03 21: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