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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拖欠工资12月8日给公司下达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拒签并于12月17,以我工作犯错下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请闷这种情我该怎样办

其他 2019-10-10 06: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那你可以带上材料咨询律师,看看公司辞退你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主张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劳动者可以持欠条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议提起劳动仲裁。
  • 可以找我给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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