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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我的岗位被人取代了,没有提前征得我同意,只是决定做好了通知一下,算是违反劳动法吗?我还在休假,说等我回去给我安排,同岗同薪,我是区域负责人,奉贤区域就一个同岗同薪的岗位,等我回去不会有一样的岗位给我了

其他 2016-12-20 12: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变更岗位,必须与你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必须提出不能胜任的证据。公司无权在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随意调整你的工作岗位。如你们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该问题,建议你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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