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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我们自己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与另外一家公司签合同。我们不同意,公司就要给我调动工作,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其他 2016-12-21 21: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超出了期限,自身权益将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可因法定事由中断或中止,当事人要对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该条第四款还规定,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在,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根据你的劳动时间来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6个月以上按1年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算。 2、如果劳动合同上面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单位惯用的还是以换岗位使得员工自动离职。您这样的情况建议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即使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仲裁,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记得保存相关证据、录音等都可以,如果申请仲裁,需要劳动合同、社保、工资汇款单等证明你在单位任职的证明。
  • 你好,不同意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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