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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女性朋友她和她的男朋友分手已经三个月了她的那个男朋友也一直都有女朋友但后来和我这个女性朋友联系过一次两个人就发生了关系之后女的怀孕了还是宫外孕她告诉她的前男友那个男的还不相信也不愿意出钱给她做治疗对她直接就是弃之不理这样的情况我的这位女性朋友可以向他的前男友讨要经济赔偿吗?

离婚 2020-09-21 1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经济赔偿的。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同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双方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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