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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里面写明了价格里包含房内各项开发商装修之物品,但在买卖合同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然后完成交割手续之后,卖方拿到了交割单,但因为搬家公司还在路上,所以买方和中介就先走了,让卖方搬走之后锁门。但是当天晚上买方回来打扫发现卖方把开发商定装电器一套拆走了,所以要求卖方返还,卖方拒绝了,之后买方就联系了中介令其拒绝付款,所以第二天卖方持物业交割单要求中介支付尾款时,遭到了拒绝。现在作为拆了电器的卖方要怎么办?可以告买方违约吗?买卖合同里没有对电器之类进行约定啊

其他 2016-12-26 1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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