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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实习,他们规定说如果年前要走,得提前一个月递辞职报告,可是管理层说十一月份就不批辞职报告了,要不然就是半个月工资不要了走人,这样不是逼着别人不要工资么?而且平常规定八小时上班时间,我们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其他 2016-12-26 15: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这种规定违反了巜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限制了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扣发工资更是一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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