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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于2002年去世,后我一直跟随父亲生活,外公外婆共有子女5人,外婆于2009年去世,外公于2016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未立遗嘱,我有资格继承这套房产吗?二姨现在跟我要我母亲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说是外公的房子公证要用,我应该给她吗?这样会不会危害到我的权益?

其他 2017-01-04 1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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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是有代位继承权的
    【追问】因为我现在是在外地工作,无法回去,我二姨现在跟我要我母亲的死亡证明,我应该给她吗,会对我产生什么不利的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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