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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家,房子已经卖了,合同约定有两万尾款交房时支付,户口在产权转移十日后迁走,但我拿到全部房款才交房。现在我房子已经过户了,过户前和买家已约好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约定交房日前租金归我,以后归他。现在贷款都拿到了,但买家提出房屋有破损不支付那两万,也不交房。我当时留了个心眼,户口没迁(现在过时限,已经违约,但买方还没去查,还不知道,户口对他很重要)。请问,这种情况下(尾款没结清,没交房)买方到法院去告我没迁户口违约胜诉概率有多大?我怎么办才能保护我的利益。

其他 2017-01-09 15: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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