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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消费者权益各位友友您们好:20多天前,我在西宁市大十字一家新开业的鞋店,选购了一双鞋,可是在本店只有样品鞋,没有多余的鞋,如果选好样品鞋,可以定做,当我选定好鞋样,店家让我按照她們的要求先支付定金,于是我也支付了定金,店家当时給我说,一个星期左右后我就可以收到货。可是现在时间快过去一个月了,不但没有收到鞋,现在我打电话过去问,我定做的鞋怎么还没到,她們給我说,厂家在这段时间由于新年来临之际很忙,无法給我提供鞋,店家要对我进行退还我的定金。当我听到店家提出退还我的定金时,我也给对方商家说了,如果退还定金我可以接受,但是你们店家必须要负责我的损失和来回的车费。可是店家給我说,她們不负责我的其它要求,我来回的车费与她们无关。只返还我应付的定金其它概无负责。我就想问知道一下,我们消费者既然和商家进行了支付定金和店家开的定金单,这个是不是消费者和店家达成了一种契约?那么这个契约是用来干嘛的?消费者首先支付定金又是用来干嘛的?請問各位友友,我的这件事能不能投诉她們店家违约了?请大家帮我参谋一下,我该如何维护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7-01-09 1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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